缠论线段法条汇编

作者:大柳 · 首发: · 本站修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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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目录

一、总则

  1. 三笔门(严令):除含已成段跳空的线段外,每条线段至少由三笔组成。 任何处理若会产生不含已成段跳空、不足三笔的线段,该处理不成立。
  1. 线段起止点称段点,分顶、底,顶底交替。顶须高于相邻的底,底须低于相邻的顶,否则该段点无效。
  2. 段点一般取笔端;只有日间跳空处理(3.6)可取跳空 K 线的高低价,或跳空前一根 K 线的高低价。
  3. 段端:最后一个段点。确认时刻:段点被确认的那一拍;段点坐标不得晚于确认时刻。
  4. 含跳空的线段:起点之后、终点(含)之前发生过跳空的线段。段端之后的跳空,归属从段端开始、尚未结束的线段,其方向与段端相反(段端为顶即向下)。本汇编所称跳空均指日间跳空(3.1)。
  5. 方向规定:含已成段跳空的线段,方向必须与它所含的每个已成段跳空相同。任何处理(特征序列成段、跳空处理、段端延伸或回挪)若会使已成段跳空落入反向线段,该处理不成立。未成段跳空不受本条约束(第 64 课:「和一般的走势没什么区别」)。
  6. 同拍次序:同一根 K 线既完成新笔又是跳空 K 线时,先处理笔(第二章、3.7),再处理跳空。
  7. 永不撤点(严令):段端以外的段点一经确认,不再撤销,也不再挪动。段点只能在末尾变动:段端按 2.3 延伸、按3.3/3.4被替换、按 3.5 延伸、按 3.7 延伸或回挪,或在段端之后新增段点。任何处理若须撤去或挪动段端以外的段点,该处理不成立。

二、特征序列分型成段规则

2.1 特征序列

2.2 起算

以段端为向上线段的顶 E 为例(向下镜像):

段端每变动一次(延伸、转折、跳空处理),两条序列都从新段端重新起算。 日间跳空当拍,无论段端是否变动、跳空是否成段,两条序列都重新起算(跳空打断特征序列)。重新起算前未确认的第二种情况分型随之失效(3.3 除外)。

2.3 第一种情况

分型当拍成立:

须同时满足总则 1、2、6。

2.4 第二种情况

2.5 方向守卫

按 2.3、2.4 的延伸或转折,若违反总则 6,该次成段不成立,段点不变,两条序列从原段端重新起算。


三、日间跳空处理规则

3.1 定义

3.2 处理次序

跳空当拍依次:

  1. 按 3.3 确认待确认的第二种情况分型;
  2. 按 3.4 以未定稿右笔识别缺口分型;
  3. 按 3.5 八格处理;
  4. 检查:跳空落在一条已结束的线段内(跳空 K 线处或其后有段点),该段与跳空同向,且全部段点满足总则 1、2、6,则当拍处理成立;否则撤回第 1~3 步的全部改动(同拍试算撤回,不是撤已确认的段点),按 3.6 试接;
  5. 两条特征序列从新段端重新起算,此后按 3.7 延伸。

3.3 跳空确认待确认分型

跳空当拍仍在等待确认的第二种情况分型(候选),满足下列条件时在跳空当拍确认:

确认后:坐标取候选点,确认时刻取跳空当拍;候选与段端同类则替换段端,异类则新增段点。之后以新段端为前段点,按 3.5 处理本次跳空。

3.4 未定稿右笔识别缺口分型

3.5 八格处理

跳空 前段点 跳空价 处理
向上 顶 在顶上 前顶延伸至跳空价
向上 顶 在顶下 顶与跳空之间找低点(底)补刀,跳空价处加新段点(顶)
向上 底 在底上 跳空价处为顶,成新线段
向上 底 在底下 前底延伸至底与跳空之间的低点(底),跳空价处加新段点(顶)
向下 顶 在顶上 前顶延伸至顶与跳空之间的高点(顶),跳空价处加新段点(底)
向下 顶 在顶下 跳空价处为底,成新线段
向下 底 在底上 底与跳空之间找高点(顶)补刀,跳空价处加新段点(底)
向下 底 在底下 前底延伸至跳空价

3.6 跳空即成段(不撤点)

按 3.2 第 4 步转入本条时,在全部既有段点之后试接一条跳空线段:

  1. 终点:坐标为跳空 K 线,价为跳空价;向上跳空为顶,向下跳空为底。
  2. 起点:既有段点一律保留,只从现有段端往后接。以向上跳空为例(向下镜像):
  1. 接不上则不成段:所有取法都接不上时,本次跳空不成段、不处理:第 1~3 步的当拍试算已撤回,段点保持跳空前原样,该跳空记为未成段跳空(3.1),以后也不回头补成段。
  2. 终点不必是段内极值:段内即使有比跳空价更高(向下跳空为更低)的价,终点也先取跳空价,之后按 3.7 延伸。

3.7 跳空后新笔延伸

已成段跳空处理后(未成段跳空不启动本条),跳空 K 线之后每完成一笔,看最后一条线段:

细则:


四、线段领先规则

线段形成后持续延伸,直到被反向线段破坏为止:

  1. 延伸只向更极端处:向下线段只向下找更低点,向上线段只向上找更高点(3.6 第 4 项除外)。
  2. 反向线段只有两个来源:满足日间跳空规则(第三章);满足特征序列分型规则(第二章)。
  3. 价格越过段点、单独一笔,都不构成破坏;线段延伸须由特征序列分型(第二章)或跳空规则(第三章)产生。

五、条款依据表

分类:

本文涉及线段分解已全部程序化,确实有人认为我着相(太注重分解细节)了,为了用软件的人不再着相(把精力放在分解怎么用,不要放在怎么分解上),我着相没啥。

请参考:

缠论学习和练习网站

缠析 —— 不用手画笔和线段,把力气花在看懂级别上。

介绍与下载:缠析 · 缠论自动画线工具(电脑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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